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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地方税务局10年征收社会保险费10亿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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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2008年03月05日
15:48:18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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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年来,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坚持“既要收好税,也要收好费”的工作原则,税费一肩挑,全面履行税收和规费双重职责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授权,1998年8月,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缴;2004年7月,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“五险”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。通过10年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。累计征收入库10.33亿元。特别是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里,共征收入库8.03亿元,年均增长34.73%。 2007年全市共有5 740户企业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,实际征收入库社会保险费25 625万元,比上年的18 900万元增加6 725万元,增长35.58%。其中养老保险费12 132万元,比上年的10 105万元增加2 027万元,增长20.06%;医疗保险费11 771万元,比上年的7 584万元增加4 187万元,增长55.21%;工伤保险费335万元,比上年的255万元增加37万元,增长16.97%;生育保险费312万元,比上年的234万元增加78万元,增长33.33%;失业保险费1,075万元,比上年的722万元增加353万元,增长48.89%。
2007年度全市应征社会保险费24 778万元,实际征收入库社会保险费25 625万元,平均征收率103.42%。累计征收本年度欠费5 353万元,比上年增加2 205万元;征收以前年度欠费2 704万元,比上年减少57万元。(稿件来源:丽江市地方税务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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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丽江市地方税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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