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示你的风采!表现你的才艺! 城市魅力,你我共创。
由丽江市申报魅力城市办公室主办,共青团丽江市委、丽江市青年联合会、丽江市文明办、丽江市广播电视台承办,决定于2006年6月15日至30日开展丽江市“十佳城市魅力大使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报名时间:2006年6月15日至21日,免收报名费,可电话报名。 报保地点:团市委及各区县团委办公室 报名电话:团市委 5122273 5110069 古城区团委 5123633 玉龙县团委 5106897 永胜县团委 6521254 华坪县团委 5121277 宁蒗县团委 5521953 咨询热线:5115669 5110069
二、报名条件
1、各族年轻女性,中专以上学历(含在读),会说流利的民族母语或懂一门外语,身高1.60米以上,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。 2、要有健康、美丽、活泼等特质;生长在丽江或者在丽江有相当长的生活工作经历;良好的表达能力;掌握一门特色才艺;要保证时间参加北京演播室录制,并且要和央视摄制组一起拍摄魅力风情短片。
三、报名要求
报名时提交一张2寸近照(非艺术照),2张5寸展示个人风采的生活照,个人简历一份,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。
四、活动安排
6月22日由活动组委会根据全市报名情况决定20名入围选手。 6月27日至29日在丽江市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多功能厅展示竞选,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委现场打分评选产生丽江市“十佳城市魅力大使”(评委名单现场公布)。 五、参赛展示内容
1、演讲(报名时提交500字以内的一份担任魅力大使的演讲词); 2、才艺展示; 3、形体展示; 4、语言能力展示(母语及外语); 5、综合知识测试(丽江市情、民族文化)。
六、奖项设置
对评选出的丽江市“十佳魅力大使”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叁仟元奖金。
七、参赛经费
所有报名选手参赛费用自理。
附:丽江市“十佳魅力城市大使”评选活动报名表(可下载复印)
丽江市“十佳魅力城市大使”评选活动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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